根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和《江西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審計管理辦法》的規定,集團公司決定派出審計組,自2021年10月11日起,對王英賓同志在江西下壟鎢業有限公司自2013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黨委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期間的履職情況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